关于禁止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19-11-20

为落实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》履约要求,现就林丹、硫丹、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自2019年3月26日起,禁止林丹和硫丹的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和进出口。
二、自2019年3月26日起,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可接受用途(见附件)外的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和进出口。
三、各级生态环境、发展改革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海关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加强对上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和进出口的监督管理。一旦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,严肃查处。
以上是国家环保3月26日在官方网站发出的文献。
欧盟提出辛基也就是8个碳的产品在环境中无法降解,对环境会造成大量污染。中国属于公约国遵守斯德哥尔摩公约,已对辛基类产品全面禁止生产、销售及进出口。对此我公司早在2015年就进行环保型全氟产品的研发,现已有全氟己基乙基系列环保型产品及相应环保型消防灭火药剂、油田开采助剂及环保型铬雾抑制剂系列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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